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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继续教育学院个人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9-12-24 15:17:34
各科室、全体工作人员:
根据学院“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现将继续教育学院个人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院相关要求,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刘建龙
组员:季贤、何伟、徐文艳、丁雪华、陈亮、朱敏杰
二、考核对象
1、2019年12月31日前在编在册的事业编制人员
2、在岗的仁才酷人员(合同制,即原凯发企业、凯发合同)
3、下列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j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
k本年度内到龄已办理退休手续的
三、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是对每一位教职工一年来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的整体评价,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以履行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以工作绩效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重要内容,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工作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考核办法
根据“江阴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采用个人自评、科室互评、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长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对每一位工作人员进行量化评分,个人最终得分作为继续教育学院推荐无锡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评优的主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1、坚持客观、公开、公正、注重实绩,选拔真正的优秀工作人员。
2、科室组织考核。科室组织考核会议,分管院长参加考核会议;个人自述工作小结,本科室人员进行互评;科长和分管院长进行评价打分。(出勤、招生两项客观数据不需要评分,由相关科室提供数据后直接导入。)
3、因分管院长学期中进行调整,故何伟副院长对教务部门和培训、招生部门人员进行评价,分别占权重中的80%和20%;季贤副院长对培训科、教务科人员进行评价,分别占权重中的80%和20%;刘建龙院长对招生部门人员进行评价,占权重中的80%。
4、工作人员在自评和互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考核指标体系等第分给出评判。
六、时间安排
1、2020年元月5日完成个人自评,个人自评表发给刘建龙院长。
2、 2020年元月8日前完成科室考核会议,9日前将互评表发给刘建龙院长。10日前科长、分管院长完成对每一位工作人员的评价。11日前完成领导评价表并汇总至刘建龙院长处。
3、2020年元月13日完成继教院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上报优秀人员名单。
七、附件
1、江阴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2、江阴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3、江阴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自评表
4、江阴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互评表
5、江阴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领导评价表
 
 
 
江阴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12月24日